在中国的法律规定中,孩子是不被允许参与和签署关于抚养权转换的协议的。即使是父母之间,孩子也没有决定自己生活的权利。在家庭纠纷中,孩子应该是无辜的,应该避免把孩子牵扯进来。
孩子的身心成长需要健康的环境和稳定的情感支持。如果把孩子作为转换抚养权的筹码或扮演着决策者的角色,那么这将给孩子带来无可估量的伤害。孩子心灵上的困扰甚至可能影响到其成长和学习。而且,这样的行为也会引起社会和法律的不满和谴责。
正常情况下,抚养权是由法庭来判定和裁决的。双方应该通过法律手段和协商解决家庭纠纷问题,而不是通过牵扯孩子的手段来达成协议。在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孩子的利益,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
总之,孩子不应该作为解决家庭纠纷的筹码,更不能被允许参与和签署抚养权转换的协议。双方应该通过法律手段和协商来解决问题,保护孩子的利益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