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甲方:(夫妻中的一方)
乙方:(夫妻中的另一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离婚协议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婚姻关系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
2、经过友好协商,关于财产分割,双方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3、双方自愿放弃彼此之间的抚养权及探视权,并同意将子女抚养权、探视权交给(双方协商确定)。
二、财产分割协议
1、甲方自愿将名下的房产折让给乙方,并将房产产权证书办理过户手续。
2、甲方要求乙方归还其婚前同父异母的父亲所赠予的财物,经过协商双方同意归还甲方。
3、甲方与乙方所共有的财产,自产生婚姻关系之日起共同所有,分割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又双方同意将公折合共有财产协商划分,在真实、合理的情况下办理过户手续。
三、协议的效力和解除
1、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认真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协议一经签署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撤销或变更,如有变更应当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修改并重新签署协议。
3、双方已经充分了解本协议的内容以及法律效力,自愿参加协商并签署本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