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时必需的一项文书。在离婚协议书中,可以约定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而在离婚协议书中,房产是一项比较重要的财产之一,往往会引发较大的争议。因此,在处理离婚协议书中的房产问题时,需要注意一些问题,其中包括公正用人。
对于房产证的办理,如果是夫妻名下的共有房产,一般需要双方在离婚协议书当中进行协商,制定出明确的财产分割方案,并签署离婚协议书。随后,双方在协议书中指定的公证处完成调解,确保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在离婚协议书公证结束后,夫妻双方可以顺利地将房产过户到各自名下。
公证处的作用不仅仅是确保双方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更重要的是公证处还具有强制力。如果夫妻双方不遵守协议书的约定规定,对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即使对方违约,公证处也会协助执行判决,保障协议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因此,离婚当事人如果拥有房产,办理房产证时需要公证。公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手续,不仅可以使协议书具有强制力,更可以避免日后因为未能对举止进行公证而导致的不必要麻烦。同时,对于双方离婚后争议较大的情况,公证处也可以起到较好的调解作用,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诉讼。
总之,离婚协议书办理房产证需要进行公证,无论是法律效力还是日后纠纷方面都更加保险,而且也省去了以后协商的一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