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调解协议书和离婚证是不同的文件。
调解协议书是指由调解员在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起草的一份书面协议,用于明确双方离婚时的财产分配、婚约财产的处理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调解协议书的签署,对于解决夫妻离婚过程中的纷争和争议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调解协议书作为民事协议的一种,具有合同效力,调解协议书的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要保证真实、有效。
而离婚证则是离婚的最终证明文件,证明该夫妻已经在法定程序下结束婚姻关系。离婚证的签发是在离婚宣判或者调解协议书签署后由民政部门颁发的一份证明文件,在离婚诉讼程序中,离婚证是不可或缺的证据之一。
在婚姻关系得以解除之前,夫妻间常常会经历情感上的问题及法律程序上的纠纷。在这些过程中,调解协议书是解决法律纠纷的有效手段之一,而离婚证则是最终的证明文件。两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并不等同于或可以替代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