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方面达成的协议,是离婚的必要程序之一。在签订完离婚协议后,需要进行盖章的手续,通常是由离婚双方、调解人员和公证员、法律服务机构等相关人员共同完成。
首先,离婚双方需要在协议上签字,并注明签约日期、地点等信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必须是自愿的、合法的,无任何强迫、欺诈等情形存在。只有双方达成的协议符合法律要求,才能被认定为有效的协议。因此,离婚协议的签署对于离婚的结果具有决定性作用。
其次,为了让离婚协议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需要进行公证。公证机关是一种具有法定权力的机构,可以为当事人提供证明、鉴定、保管等服务,同时具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能。公证员在公证过程中,会核实协议的合法性,确认当事人真实意思,保证协议的真实、完整、合法。
最后,离婚协议的盖章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在一些情况下,需要由调解员、法律服务机构等专业人员参与协议的制定和签署。这些机构会根据协议的内容尽职尽责地提供咨询、协商、解决平衡方案等服务,以帮助当事人达成公平、合理、合法的协议。
总之,离婚协议盖章是由离婚双方、调解人员和公证员、法律服务机构等相关人员共同完成的。只有各方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确保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才能让离婚协议达到最终生效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