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只有户主一份是很正常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如果一个家庭要进行拆迁,那么协议的签订是由家庭的户主代表全家签订的。这样的做法是有合理性和合法性的,因为户主是该家庭的法定代表人,是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拥有者。
在签订拆迁协议的过程中,拆迁部门会向户主提供协议书,经过双方协商确定后,由户主签字盖章。这份协议书就成为了该家庭的法律文件,用于明确拆迁的程序、拆迁后的补偿、安置等具体事项。此时,该协议书就只是户主一份。
事实上,拆迁协议只有户主一份也是为了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一般情况下,家庭成员也可以参与协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合理要求。但是最终的签字还是由户主完成,这是因为这份协议书会涉及到该家庭的房屋所有权。如果让其他家庭成员签字,可能会造成维权上的困难。
总的来说,拆迁协议只有户主一份是合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的。在签订协议时,家庭成员应该充分了解协议的内容,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同时,在接受拆迁补偿时,应该保管好协议书并保存好相关凭证,以免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遇到不必要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