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签署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而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只有在未成年子女、无行为能力子女或限制行为能力子女签署的合同中才有代签的资格。
因此,对于离婚协议来说,如果离婚双方都是成年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代签人签署离婚协议是无效的。只有在离婚双方当中一方存在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父母才能作为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签署离婚协议。
如果离婚双方都同意由父母进行代签,可以考虑通过公证部门对协议进行公证,以确保协议的真实合法性和有效性。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公证费用较高,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总之,离婚协议的签署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双方都是成年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只有他们本人签署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因此,父母代签离婚协议只有在某一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时才能被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