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后,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法律文件,有效规定了离婚双方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因此离婚协议书的签署是非常重要的。离婚协议书签署后,离婚双方需要办理一些手续来更改自己的姓名。
首先,离婚双方需要将离婚协议书送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备案,并在离婚证上进行公证。离婚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信息将被修改为离婚后的新姓名,这是更改姓名的第一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其次,在离婚证经过公证后,离婚双方需要拿着公证书和自己的有效证件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更名手续。在办理更名手续时,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公证书,交纳一定的费用,然后公安机关会核对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发放新的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证件。
最后,如果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了子女的姓名,需要将子女的姓名一同更改,具体办理方法同大人的更名手续。
在具体的更名手续办理过程中,离婚双方需要关注自己的个人信息是否与公证书上的信息一致,尤其是新的姓名、性别等关键信息是否正确。办理更名手续时,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以及律师进行指导,以减少因流程操作不当而带来的各种麻烦和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