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一份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用于规定离婚双方在离婚后的财产、抚养子女和其他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是否给现任看离婚协议取决于具体情况。
如果现任与离婚双方没有直接相关的利益关系,则无需让其参与离婚协议的起草和签署。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的私人合同,与其他人无关。
然而,如果现任与离婚双方有共同的财产或抚养子女的利益关系,则有必要让其参与离婚协议的起草和签署。这样可以确保协议覆盖了所有利益关系并得到所有相关人士的认可。
在涉及抚养子女的情况下,现任的意见尤其重要。我们建议在制定任何抚养协议之前与现任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所有当事人的利益都得到保护。
总之,离婚协议的具体情况决定了是否需要让现任看到它。如果离婚双方与现任没有明显的利益关系,则无需让其参与。但是,如果现任与离婚双方有共同的利益,则应让其参与协商,以确保协议的完整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