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各自的个人财产,一般可以进行合理的分配,以达到公平、合理的目的。但是,离婚协议中,有关家产归孩子的部分,需要更加考虑到孩子的利益。以下是一些可能参考的内容:
1.首先,应该明确父母对于子女的经济责任,根据双方的财产情况,约定每位父母需要承担的子女抚养费用,包括教育、医疗、生活等各方面的费用。
2.其次,应该表明孩子的监护权属于哪一方,以及另一方的探视权和探视时间。对于监护权属于父母双方或者一方的情况,应该在协议中详细说明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3.再次,应该约定孩子与父母的财产关系。通常情况下,离婚后,子女归属于哪一方,应该由双方协商决定,一般应该给予孩子足够的保障。这包括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费用,以及可能的遗产分配。
4.最后,需要规定设立子女财产管理委员会的问题。当有大量财产需要管理时,可以设立一个专门的委员会,由父母共同管理孩子的财产。这种管理委员会,需要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以确保儿童的权益不受侵害。
在制定家产归孩子的离婚协议时,需要尽可能的考虑到孩子的利益,避免对孩子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此外,在协议中所列明的内容也应该具有一定的可执行性,以确保协议得以在实际生活中得以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