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是夫妻自愿且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根据协议就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赡养等事项达成一致的方式。如果双方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存在争议或者一方对协议不满意,可以选择申请司法离婚。
但是,如果协议离婚已经完成并且获得法院的认可文件,一般是不能再次申请司法离婚的。因为协议离婚程序相对灵活和快捷,具有双方自愿且平等协商,符合一定的法律程序,获得法院的合法认可后即视为婚姻已经解除。如果再次申请离婚,则需要重新起诉,经过判决才能生效。因此,协议离婚完成后,申请离婚的机会不大。
但是,如果协议离婚过程中出现了欺诈、强迫、损害当事人权益等情形,可以考虑申诉。例如,一方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采取欺诈、恐吓等手段,导致协议离婚的结果对另一方造成了严重的不公平和损失,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诉,在法院判决后恢复离婚案的审理程序。
因此,在协议离婚完成后,申诉并不是容易的事情,需要具有很强的法律知识和实际证据,以证明协议离婚出现了重大的不公或者重大的错误。因此,在离婚前还是应该谨慎考虑,如对协议离婚不满意,应当通过协商或者开展调解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