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文件,它记录了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权等事项。如果离婚协议丢失了,对离婚程序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需要及时补救。
首先,如果是在律师事务所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可以联系当初的律师重新获取一份协议书。如果是在派出所、司法局等机构签署的协议书,则需要到相关机构重新办理。
其次,如果双方自行协商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可以考虑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补救:
一、向法院申请补发离婚协议书。在申请补发前,需要准备好离婚协议书原件的复印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法院重新发放离婚协议书。
二、自行重签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的协商文件,除非经过法院判决或其他相关部门的认证,才有法律效力。所以,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并在新的协议书上签字,表明双方对此有共识,并且在有可以证明双方真实意愿的证人面前签字。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丢失会给离婚过程带来很多困难,因此需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补救,以保证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同时维护双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