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离婚并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件,它是离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环。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但必须具备以下要素:
一、书面形式
离婚协议必须是以书面形式存在的,必须得到双方签字、盖章或指印等法律有效的方式表明双方同意离婚协议的内容。
二、自愿原则
离婚协议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达成的协议,双方必须在没有任何隐藏或强制的情况下签署此协议。
三、合法内容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是合法的,不能违反民事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条款,不能侵犯任何人的合法利益。
四、三证齐全
离婚协议必须在离婚登记时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同时需提交夫妻的身份证明、户口簿以及结婚证书的复印件。
五、公证
如果离婚协议需要公证,协议书必须经过公证处认证,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之,离婚协议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必须真实、自愿地达成协议。只有具备以上若干条件才能使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