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我与被告曾经建立过婚姻关系,自婚后我们一直平凡地生活在一起,但由于生活中的种种原因,我们不得不做出离婚的决定。在离婚诉讼程序中,我们曾达成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并向法院提交。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认识到离婚协议书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更改,我希望法院考虑我的请求,将离婚协议书更改如下:
1. 财产分配问题:在原协议中,我们平分了所有的共同财产,包括我们购买的房产、车辆等。现在,我认识到我的决定可能是错误的,因为我们之间还有一些财产很难进行公平分配。因此,我希望法院重新考虑这个问题,重新进行财产的分配。
2. 子女抚养问题:原协议中,我们同意共同抚养子女,且孩子每个月由我支付抚养费用。现在,孩子已经从我这里搬走,而被告也没有按照协议中规定的支付抚养费用。因此,我希望法院将协议中的子女抚养问题进行重新考虑,并依照实际情况作出新的处理方案。
3. 其他问题:在原协议书中,我们也规定了一些其他问题,比如财产债务担保等。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发现这些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问题。因此,我希望法院能够重新制定这些规定,确保它们真正能够起到实际作用。
最后,我在此向法院提出如上的请求,并希望法院能够认真审查我的请求,对离婚协议书进行更改,并依据法律判决作出公正、公平的裁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