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在“三农”政策的保障下,以其自有或依法取得的土地为基础,进行房屋建设并获得合法使用权的土地。但是,现实中发现农村宅基地存在着很多缺角。
首先,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普遍较小,无法满足农村居民的生活需求。为了满足宅基地面积的要求,不少农民在申请宅基地时会故意缩小自己的土地面积,导致宅基地的面积不足,难以建造出满足自己需求的住房。
其次,农村宅基地的在建、在用、闲置等情况时常受到居民的私自改造、扩建、转让等行为的影响,导致宅基地的资源利用效率低,难以达到宅基地的现实意义——为农民提供居住、生产和生活所需的基础设施。
再次,由于乡村基础设施相对不够完善,一些地方甚至缺乏饮用水、电力等基础设施,农民的居住条件十分艰苦,难以安居乐业。而这种基础设施不完善的状况会加大农村宅基地的缺角。
最后,宅基地的管理与保障制度不够规范化,由于管理不规范、法律不完善等问题,农村宅基地的空置、非法占用、闲置等问题始终难以根治,难以为农民提供真正的保障。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存在的缺角不仅仅是面积不足,还在于私用、违法使用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不足。为保障农民的权益,应该完善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制度,加强宅基地的利用和保护,以确保农民在自有土地上能够获得合法使用权,并保证其人居环境的优良,以此来促进我国乡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