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和抚养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代表了孩子与非居住父母的接触权,后者则象征着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责任和义务。然而,在一些离婚家庭中,一方父母往往会把探视权当成抚养权,这种行为无疑会损害孩子的利益。
首先,把探视权当成抚养权会导致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受到影响。如果父母只关注自己的探视权,而忽略了孩子的生活和教育需要,孩子就很可能会遭到疏忽和忽视。同时,长期的争斗和纠纷也会对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影响,影响孩子的学业、发展和生活。
其次,把探视权当成抚养权也会给子女的情感造成伤害。探视权可能会给仍然处于成长过程中的孩子带来矛盾和混乱,这些情感上的波动可能导致孩子在社交场合中失去自信心,并可能导致孩子与父母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恶化。
最后,把探视权当成抚养权会破坏家庭和睦,造成无可挽回的伤害。当仅仅是探视权就被当成了争夺的目标而不是抚养孩子的方法和途径时,很可能导致离婚的情况加剧,造成过去无法想象的伤害,例如在孩子心中造成深刻的不信任感和孤独感等诸多情况。
总之,父母们应当认识到探视权与抚养权之间的差异,并努力使两者之间的冲突最小化。为解决问题,建议父母们应该站在孩子的角度出发,共同研究解决方法,并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计划。这样才能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并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和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