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已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协议的书面文件,其内容包括有关离婚的一切事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对于离婚协议书是否必须填写住址,答案是肯定的,理由如下:
1. 符合法律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应当书面协议,并报居民委员会或者乡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登记。”这就要求在离婚协议中必须填写双方的住址,以便登记机关进行查证。
2. 有助于维护双方权益
离婚协议书中填写双方住址可以方便当事人进行联系和沟通,也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没有填写住址,当事人在后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发生纠纷时可能会无法取得对方联系方式,进而影响双方的合法权益。
3. 实现司法公正
在离婚案件中,法院需要审理离婚协议书是否合法有效,其中一个重要的依据就是离婚协议书中填写的双方住址。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没有填写住址,法院将无法确认当事人的真实身份和所属管辖地,可能会影响到审判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中必须填写双方的住址,这一规定符合法律规定,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务必填写准确的住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