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到离婚证后,如果当事人双方仍存在一些未解决的问题,可以再次协商达成协议,然后通过法律手续进行补充确认。因此,领到离婚证后补协议是完全可以的。这一点在法律上也有明确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9条中规定,“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依法可以达成协议,补充、变更离婚协议内容”。因此,领到离婚证后补协议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如何进行离婚协议的补充呢?首先,需要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明确自己的诉求和立场,明确需要补充的内容。其次,双方可以通过专业的律师或调解员的帮助,进行协商,并确定具体的协议内容。在达成协议后,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书面请求补充离婚协议。如果被告同意,则法院可以进行审查确认,并将补充协议作为离婚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总之,离婚后需要补充协议是很常见的情况,领到离婚证后进行协议的补充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当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双方最好在离婚协议草拟时将所有需要解决的问题都考虑周全,并尽量避免需要进行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