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户口与抚养权并没有直接的联系,户口是个人身份证明的一部分,而抚养权关乎孩子的生活、教育和权益保护等方面。父母离异后,抚养权是需要进行协商、调解或通过法院裁决确定的。孩子的户口可以由父母协商决定,一般而言是由父母其中一方落户,可能是通常居住地、就近入学的位置或者由抚养方所在的区域,但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在协商中,应当尊重孩子的意见,保证孩子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户口选择。
然而,在很多情况下,孩子的户口和抚养权可能存在复杂的矛盾。比如,在离婚后,一方可能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对方却以户籍所在地为由进行阻挠,或者甚至干扰孩子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的孩子的抚养问题,可以由主管婚姻家庭事务的民政部门、自愿协商或者诉讼进行。在法院裁决孩子的抚养问题时,会对其户口所在地产生影响,法院可能会视情况而决定孩子随抚养方移动户籍或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
总之,孩子的户口和抚养权两个问题虽然有一定的关联,并不能简单地等同视之,应该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从维护孩子权益出发,充分考虑孩子的生活环境、学校等问题,做出最适合孩子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