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由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商定离婚事项所达成的一份书面协议。其生效与否涉及到离婚协议的合法性问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必须是自愿达成的
离婚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而非被强制执行的结果。如果其中一方是受到威胁、欺骗、强制签署协议的话,协议就是无效的。
2. 书面形式并签字盖章
离婚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并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签字盖章。这是为了证明双方确实达成了协议,并且各自都同意其内容。
3. 具有约束力
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因此必须要遵守其内容。如果其中一方不遵守协议,另一方就有权利要求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4. 需要遵守相应法律
离婚协议书的制定必须依据法定程序和规定,如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监护等方面的约定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生效需要满足以上条件,离婚协议的达成是离婚的一种方式,能够达成双方都认可的协议会更好维护离婚双方的利益,因此在离婚过程中,婚姻双方应该能够理智、平等地商谈,达成互惠互利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