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出于家庭生产生活需要,对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或农户家庭配偶、子女,在其承包经营或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上,以其户籍登记为依据,划拨一定面积的土地,建造住房和附属设施的用地,是农村人民生产生活的必要基础。而非农户口农村宅基地的问题,则是因为在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一些城市居民到农村居住,建设房屋而产生的。
首先,目前我国《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宅基地的规定是以家庭户口为依据,并未明确规定非农户口也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如果非农户口在农村居住需要建造房屋,应该先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再在经过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批同意后,申请宅基地才能合法建房。
其次,农村宅基地的划拨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实行的行政管理行为,必须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规定的程序和程序的顺序进行,否则是不合法的。如果非农户口在农村没有经过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批同意,建造房屋则是违法的。同时,如果非农户口在农村没有经过土地登记和领取土地证书的程序,建造的房屋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非农户口在农村建造房屋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向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建房。只有经过审批同意,并经过规定的程序,才能具有合法性。否则,将面临各种法律风险和社会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