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抚养权是由法院裁定的。首先,离婚双方如果已经就抚养权达成协议,法院会视为协议被达成,只要对孩子的利益没有不良影响,法院多数会接受该协议。
如果离婚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庭会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作出决定。法庭会考虑孩子的健康、教育、道德、文化和宗教背景等因素来决定哪方获得抚养权。此外,法院还将考虑孩子的意见,尤其是孩子年龄越大,越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
如果一方父母因工作或其他原因无法照顾孩子,法院可以决定将抚养权交给另一方父母或其他亲属。在一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指定一个抚养照顾人。
在香港,抚养权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决定孩子的未来,因此离婚双方必须非常认真地面对这个问题。无论是商议抚养权还是等待法庭判决,都需要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