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建筑学会2015年制定的《宅基地规划与设计导则》以及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法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规划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宅基地单一建设用地:是指宅基地仅用于建设住房和与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厕所、饮水井等。
2. 宅基地集约利用:是指在宅基地利用现有土地资源经验,将宅基地以及附近的空闲土地按一定的规划编制成一个统一、整洁、美观、绿化的小型生活区,同时建设一些建筑设施,如公共厕所、小型商业设施、种植花草树木等。
3. 宅基地分业开发:是指将宅基地分割成多个小宗地,进行分业开发,例如分割成多个养殖、种植或者其他产业用地,以发展农村特色经济。
4. 宅基地全部开发:是指将宅基地全部开发为建筑用地、农业用地、林业用地等,同时在空地上进行养殖、种植等生产活动,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升农村生产力水平。
5. 宅基地与公共设施协调发展:是指在宅基地规划设计时,将宅基地与公共设施的设立协调考虑,例如与公共交通设施、学校、医院等进行街区整合,为居民提供更加便利的生活环境。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规划的类型多种多样,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环境资源和需求因素进行选择,以实现优化土地利用、提高农村生活品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