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学到的法律知识,离婚协议书调解是一种常见的解决离婚纠纷的方式。它通过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方式,维护了离婚双方的利益和尊严,减少了诉讼的时间和成本。同时也能够减轻司法机关的工作负担,缩短离婚的审理时间。
然而,离婚协议书调解并不是绝对有效的。它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被认为是有效的。首先,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这意味着在达成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必须是自愿的,没有任何一方被迫或者被威胁。其次,离婚协议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现实情况。这包括协议书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另外协议书的内容也必须符合双方实际情况和生活习惯,避免出现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导致双方权益的不平等。
如果离婚协议书符合上述规定,那么其调解效力就是有效的,双方也需要遵守协议书的约定,一旦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司法机关进行调解处理。如果离婚协议书存在违法情况,双方之一或司法机关均有权依法撤销协议。
总之,离婚协议书调解是一种有效的解决离婚纠纷的方式,但是要做到合法、合理、公平,才能得到认可和保障。需要双方慎重考虑,找到合适的调解机构和工作人员,保持冷静和理智,维护好双方间的关系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