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建房居住用地。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资料之一,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根据《宅基地条例》,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划拨、出租、出借或者协议划转给农村居民个人或者家庭用于居住建房的土地。
在填写农村宅基地数量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数量应当准确、详实。一般而言,宅基地数量与家庭人口有关,通常是一户一地,也有一地多户的情况。
具体地说,如果一户农村居民家庭有一人,则申请宅基地面积在300平方米以内;如果一户农村居民家庭有两人,则申请宅基地面积在500平方米以内;如果一户农村居民家庭有三人或以上,则申请宅基地面积在700平方米以内。
当然,不同地区的规定也不同,比如在少数民族地区或山区,宅基地面积可能会有所增加,而在城镇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宅基地面积有可能会有所减少。
总之,填写农村宅基地数量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来确定,并且应当注意提供准确的数据,以便于审批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同时,对于农村宅基地的保护和利用,也应当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投入,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的同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