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在离婚公证过程中需要公证协议。
公证协议是离婚协议的一种形式,是指离婚当事人在离婚协议达成之后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交的书面申请,公证机关按照司法程序,对其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核,发现无误后,将离婚协议内容进行公证。
离婚公证协议具有以下优势:
1. 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通过公证协议,公证机关可以确认离婚协议是经双方自愿达成,并且真实,合法的。这样,即使双方后来产生争议,也能够依据公证协议保障自己的权益。
2. 减少争议的发生和解决成本。
公证协议是通过公正的方式确认离婚协议的,双方都能够看到协议内容的公证结果,因此可以有效避免双方在离婚后就财产分割、抚养权等问题产生纷争。
3. 方便司法程序的处理。
在离婚争议中,如果有公证协议,那么当事人可以通过公证协议直接向法院提供证据,简化起诉程序。同时,公证协议作为“证据之母”,还可以帮助法院更快地了解双方的争议焦点和诉求。
因此,离婚公证确实需要公证协议,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从保障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公证协议都具备着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