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村宅基地面积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来确定的。
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宅基地的面积应当由农户依法依规依据实际需要合理划定,但是其面积不得超过农户家庭耕地面积的10%。
其次,根据广东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面积应当按照以下三类进行划分:
1、建筑用地面积:指用于建筑住房、厕所、禽畜圈、蚕房、堆肥池、储藏间等附属设施的用地面积。
2、生活用地面积:指用于农户居住及日常生活的用地面积,如晒晾场、庭院绿化等。
3、公用设施用地面积:指用于建设公共设施及基础设施的用地面积,如道路、通道、护岸、沟渠等。
最后,根据广东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三类用地面积的占比应当为:建筑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生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20%,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10%。
总之,广东农村宅基地面积的计算方法是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农户在规划宅基地面积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计算,不得超过农户家庭耕地面积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