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的拆迁安置房是为了解决城市拆迁赔偿住房难的问题而建设的,属于政府为民办事的一项民生工程,这种房子是属于政府的公共财产,一般来说是不可以出售的。
在无锡市,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通常由政府全额出资,建设完成后由政府统一分配给符合政府规定的困难家庭或者拆迁户。拆迁户获得的拆迁安置房的使用权通常不可以转让或改变用途,因为这些房子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拆迁户的居住问题,而不是用来作为资产财产来交易买卖。
同时,根据无锡市法规,任何公共财产转让都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如果没有得到政府同意,私自出售这些拆迁安置房是不被允许的,否则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因此,针对拆迁安置房的买卖,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需要谨慎对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且遵守规定。同时,政府部门也需要加强管理监督,保障拆迁户的权益,避免任何违法事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