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尚无具体的证据表明虞城县农村宅基地被征用了。不过,在中国的城乡改革中,涉及到农村宅基地征收的问题已经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上事实上建有住房的耕地、林地、草地和水面等土地。这些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一般来说,只有农民可以在其上建房居住。然而,在城市化的过程中,许多人选择迁往城市居住和工作,而农村的宅基地却闲置了下来,这就使政府开始对这些地进行征收和利用。
虽然农村宅基地被征用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但这项工作在执行过程中还是面临着很多问题和争议。一方面,征收农村宅基地会涉及到农民权益的问题,不少农民担心宅基地被征用后会失去安身立命的土地和居住、生产的场所。另一方面,政府在征收这些土地时,也需要面临各种挑战,如如何确定征收标准、如何补偿农民、如何保证农民的利益不被侵害等。
总体来说,农村宅基地被征用的问题尚未得到解决,需要政府和各方面共同努力来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保护好农民的权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