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后双方达成的协议性文件,一般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约定。在正式签署生效后,双方应该按照约定的内容执行。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协议是可以被改变的。
首先,当离婚协议存在重大缺陷或弊端时,双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修改。例如,在财产分割方面,如果一方被强制放弃其应得的财产权益,或者协议中有漏洞导致双方存在争议,就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调整和修改。
其次,在协议生效后,如果双方的财产、收入、生活方式等发生变化,影响到协议内容的执行,也可以申请修改协议。例如,一方失去工作或疾病致使生计无着,或者子女抚养费用因其成长需要而改变,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法院提出修改申请。
另外,在老年离婚或长期离婚后,如果离婚协议存在明显的不公平,比如一方年迈体弱需要抚养,或者一方在婚姻期间主要负责家务而无实际收入等情况,也可以申请修改协议。
总之,离婚协议是在离婚双方自愿、平等、公正的基础上达成的约定,一旦签署将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果存在不公或者变化,双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调整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