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逃避债务是一种欺诈行为,应该被定性为不道德、违法的行为。离婚本质上是一种家庭关系的解除,而并非是对原有债务的解除。夫妻离婚后,存在的债务依然需要由双方共同承担,而离婚协议中的逃避债务条款,实际上就是双方对该债务的共同责任的违约行为。
在中国的《合同法》中,对欺诈行为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任何欺诈行为都是违法的。而离婚协议逃避债务的行为,无疑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因为离婚协议本来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自主达成的协议,既然在协议中隐瞒了债务信息、或者故意逃避共同责任,显然就是欺诈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对方的利益,也违反了一项合同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此外,离婚协议逃避债务还可能涉及到财产的转移,如果双方没有经过公证、或者没有办理财产转移手续,那么这样的行为就更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涉及到财产转移的还有违反相关的税收、工商等法律法规的风险。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逃避债务不仅不道德,更是一种违法行为。离婚时双方应当诚实相待,充分揭示自身债务情况,并依法承担共同责任。如果存在争议,应当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总之,任何逃避责任、违背合同原则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