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婚姻法中,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应在法律上属于父母双方共同行使,而如果一方无法或不愿行使抚养权,则另一方可独自行使该权利。因此,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仍有可能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但是,获取抚养权不仅仅涉及到在法律上的权利,还与具体的抚养条件和法院的判决相关。在判决子女抚养权的时候,法院会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因素,比如谁对子女的关心和照顾更多、谁有更好的抚养条件等等。如果男方能够提供稳定的经济来源和更有利于子女的抚养环境,那么他就有获得抚养权的可能。
此外,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达成一致,男方也可以在离婚协议中获得子女的抚养权。而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如果男方对子女的抚养提出了严谨的方案且取得了女方的认同,法院也可能会考虑给予男方抚养权。
总之,即使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仍有可能获得子女抚养权。但需要具体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因素,尽可能提出更好的抚养方案,以争取获得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