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者其他担任公共事务职务的人员将其管理或者使用的公共财物或者公共资源,以自己或者他人的名义占有、使用或者处分,或者将其挪作他用的行为。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对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都会造成严重的损害,需要严格处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超过100万元的,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判处死刑。而45万元虽然不属于巨额,但也是一笔较大的数额,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定罪并判处处罚。
同时,判罚的严厉程度还取决于挪用公款的情节和后果。如果挪用公款导致重大损失或者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那么刑事追究的力度可能会更大。而如果挪用公款属于一时糊涂或者错误判断,且主动退赔其涉及的公款,法院也可能会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违反了官员的职责,而且损害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应严格规制,对犯罪行为定罪量刑,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