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属于刑事犯罪的范畴,而非治安问题。治安问题主要涉及社会秩序、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例如盗窃、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这些都属于治安问题。而挪用公款则属于滥用职权,违反法律法规,破坏国家和社会财产秩序,其行为性质严重,属于刑事犯罪。
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法律制度有明确的规定和处罚措施。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71 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管理、使用公共财物或者处理涉及国家利益的事务中,挪用或者私分公共财物、财产或者其他财物,或者故意造成其他人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此,挪用公款是一种比较严重的刑事犯罪,涉及到重大财产损失和国家利益,需要严格的法律制度来加以监管和处理。治安大队只能处理一些涉及到社会秩序、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的问题,无法处理涉及到国家和社会财产秩序破坏的行为,而这些行为只能由刑事司法机关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