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来说,拆迁安置房可以办房贷。在我国《物权法》和《不动产登记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拆迁安置房具有不动产权利,并可以办贷。同时,在2001年出台的《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中,也明确规定了拆迁安置房可以接受贷款。
但是,拆迁安置房能否办房贷也要看具体情况。因为即使有法律依据,银行在批贷时也会考虑房屋产权是否明确、房屋是否符合贷款标准、拆迁安置政策是否有变动等因素。
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或合同都是可以作为贷款材料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材料的真实性一定要得到确认,否则可能会被银行拒绝贷款。此外,银行还会根据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情况、收入情况等来确定是否批贷以及贷款额度。
另外,在办理拆迁安置房房贷时,需要注意的是利率问题。因为拆迁安置房属于政策性住房,一般的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较高,且并不一定可以享受利率优惠政策。所以,在选择银行和贷款方式时,需多做比较和申请,确保能够获得较为优惠的贷款利率。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能否办理房贷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法律依据、房屋产权情况、个人信用情况、银行规定等。如果符合相关要求,并且选择了合适的银行和贷款方式,拆迁安置房是可以办理房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