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双方自愿达成共识,以协议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的方式。这种方式取消了以往传统的诉讼离婚方式,也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深入扩大和对双方的损害。 然而,一些人可能会尝试协议离婚来绕过村委的观察和反对,这是否可行值得我们思考。
首先,协议离婚涉及到法律效力的问题。尽管离婚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但必须向有关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法律程序实施。当申请人村委阻挠时,协议离婚可能因申请不了执行而无法达成目的。如果被村级委员会知悉,其可能采取措施干预,例如调解、过问和阻挠等等。
其次,协议离婚时要涉及到财产分割。尽管双方可能会遵循自愿原则,但财产分割方案必须公正合理,否则无法通过法院审核并最终恢复诉讼。如果村委员会插手干扰了双方财产分割,离婚方案难以实行,甚至可能越拖越长。
最后,协议离婚较难处理涉及子女的问题。当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离婚方案必须充分考虑到孩子的权利和福利。如果村委对协议离婚的方案不满意,并拒绝给予法律下的助力和保障,双方解决离婚和抚养子女的计划中必然会遇到困难和阻碍。
总的来说,协议离婚仍需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在现实中,许多村级委员会也认识到如果干预到合法离婚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他们总体上不会阻止合法的协议离婚。而当某些矛盾的纠纷涉及到村级组织或社会管理的问题,村委会会在一定程度上干预协议离婚。另外,一些村级法律服务中心提供婚姻法律援助,来帮助相关当事人解决各种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