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提出离婚、达成协议之后拟定的书面文件,其中包含了双方协商一致的离婚事项,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等。制定离婚协议的目的是避免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离婚事宜,降低离婚的时间、精力、代价等成本,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夫妻双方的尊严和友好关系。
然而,离婚协议并不意味着不需要通过法院履行。首先,离婚协议需要双方签字、盖章等方式确认,然后递交至法院核准,一旦被法院认定协议合法、公正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协议便具备法律效力。其次,离婚协议涉及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重要内容,若协议存在未尽事项、违反法律规定等情形,法院会直接驳回离婚协议,并要求夫妻双方重新协商或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此外,在协议履行方面,夫妻双方需根据协议约定分割自己的共同财产、承担债务、履行子女抚养、探望等事宜。若一方未按协议执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离婚协议,并通过司法程序强制执行协议中规定的离婚事项,以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离婚协议虽然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私人文件,但仍然需要通过法院审查和履行,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法治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