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顾名思义,是指夫妻间虚假地委托离婚并合谋或编造离婚事由,达到夫妻一方或双方违法获取法律效果的目的。而假离婚协议则是假离婚的必备手段。由于假离婚行为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不仅违背社会公德,而且违反民事法律制度,因此法律不承认假离婚协议的法律效果。从法律角度看,假离婚协议其实已经不具备法律效力,因为这一行为本身就违反了离婚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签署假离婚协议后,发现自己并不希望离婚,那么可以考虑撤销协议。具体做法包括以下几种:
1.撤销协议: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的形式,向有关法院申请撤销假离婚协议。
2.重新起诉:当事人可以重新起诉,向有关法院请求撤销原假离婚协议并恢复原状态。
3.协商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撤销协议的共识,同时申请调解解决相关问题。在得到法院的认可之后,也能够有效撤销假离婚协议。
总的来说,假离婚协议是一种不合法、不合理的协议。在假离婚协议签订后,即便当事人签署协议,协议本身的法律效力也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如果当事人需要撤销假离婚协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法院申请确认,有关法院也将给予应有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