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和遗嘱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但它们的作用却不尽相同。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后达成的协议,其主要目的是明确双方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事项,具有指导离婚后各方行为的作用。而遗嘱则是遗产继承人在死后作出的对遗产管理和分配的安排,具有指导遗产分配和降低遗产纠纷的作用。
从效力上来说,离婚协议和遗嘱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两者之间的优先级是不同的。一般来说,遗嘱的优先权高于离婚协议。因为遗嘱是在遗产人去世之后才发挥作用的,而离婚协议则是夫妻离婚之后就生效了。此外,遗嘱是遗产人根据自己的意愿作出的安排,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而离婚协议则需要根据当事人签署协议并经法院审批后才能生效。因此,在法律效力方面,遗嘱要高于离婚协议。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离婚协议的作用也不可小觑。离婚协议可以在离婚时明确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事项,有助于双方保持理智,减少离婚后的纠纷。而遗嘱则只涉及到遗产分配等问题,不像离婚协议那样综合性地考虑离婚双方的各种情况,因此其作用相对较小。此外,遗嘱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被亲属或继承人抗拒的情况,导致遗产分配受阻的可能。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和遗嘱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但其作用不尽相同,且法律效力的优先级也不同。在生活中,我们应该采取多种保障措施,综合运用离婚协议、遗嘱等文书,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和降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