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不是虚线。实际上,宅基地是土地所有权的一种形式,属于集体土地所有制范围之下。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所有宅基地都属于集体土地,且只能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合法占有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授权个人使用,但仍然属于集体土地所有制。
宅基地是指用于建设住房和附属设施的土地,是农村居民基本住房的用地。政府颁布《农村宅基地条例》规定,每个农村家庭只能占有、使用一块宅基地,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得买卖、抵押、转让,也不得改变用途。 土地证上的宅基地用途标注是“宅基地”,这是实是存在的。
农村宅基地是保障农民权益和推进农村发展的重要措施。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可以加强对农村土地使用的监管,保障农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激发农民的生产热情和创造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政府也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宅基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保障农村宅基地建设的健康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