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土地制度中,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建造住房和生产生活用房所需的基本土地,是乡村建设及农村居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宅基地的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农村宅基地是否还有权拥有。
首先,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也不例外。但是,宅基地在使用上是赋予农村居民的使用权和管理权,并没有剥夺农村居民的所有权。农村居民在建造住房和生产生活用房后,可以成为合法的房地产产权人,同时也拥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和管理权。
其次,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三块地”改革试点的意见》中强调,在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后,应当确认宅基地使用者的法定权益,包括所有权、拆迁安置权等,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与权属性一致。这意味着,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将得到明确确认,并将得到保障。
最后,我们还要注意到,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划和使用都受到严格监管,不得随意转让、抵押和借贷。这也是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等原则而制定的合法规定。因此,虽然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但农村居民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和管理权,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房地产产权等,仍是合法的,也将得到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