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是城市发展和改造的必要过程,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有些房屋的产权人或租户可能会受到牵连,为了获得不低于市场价的赔偿,他们往往会和拆迁单位签订协议。但是,有些不良开发商或者拆迁单位会故意让签协议的一方签下空白协议,以便在后面随意填写条款,从而剥夺产权人或租户的利益,这种情况下,产权人或租户应该如何反悔呢?
首先,签订空白协议是违法的,因为它没有规定明确的条款,无法保障签订方的权益。当产权人或租户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发现协议是空白的,可以立即拒绝签订,并且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在签订了空白协议之后,产权人或租户还有再次协商的机会,可以和拆迁单位协商重新填写协议,明确协议的条款。如果拆迁单位没有诚意与产权人或租户协商,产权人或租户可以通过律师出面协商,维护自己的利益。
最后,如果产权人或租户被迫签下了空白协议,并且无法在后续协商中获得自己应有的利益,那么可以选择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可以通过起诉或仲裁的方式,要求拆迁单位给予合理的赔偿,并且惩处违法拆迁的单位和个人。
总的来说,签订空白协议是一种明显的欺诈行为,产权人或租户有权反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产权人或租户应该选择合适的方式,通过协商或法律手段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