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本协议由离婚夫妻自愿协商,经双方签字确认生效。协议如下:
一、离婚原因
1. 双方约定自愿离婚,不再继续维系婚姻关系。
2. 离婚双方已自行解决婚姻纠纷,无争议。
3. 双方同意在离婚协议书签订后立即办理民政离婚手续。
二、子女抚养问题
1. 离婚后,由妻子抚养两个子女,丈夫每个月支付子女抚养费1000元,直至子女成年。
2. 离婚协议书签订后,子女的抚养权委托给妻子。丈夫在子女的成长过程中,有权了解子女的成长和生活情况,并有权见到子女。
3. 双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对方与子女的权利。
三、夫妻财产分割
1. 离婚夫妻在共同财产上,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分割如下:
2. 本协议执行后,夫妻双方的财产互不干涉,各自独立管理与支配。
3. 双方财产及债务问题均已解决,不再存在争议。
四、遗产继承问题
1. 双方对所生子女的继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各自继承其父母遗产。
2. 双方对继承抚养问题不存在争议。
五、其他问题
1. 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义不得撤销,毋得改变协议内容,除非经过双方的协商一致后,方能更改。
2. 若因协议未尽事项所引起的纠纷均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则诉请法院处理。
3.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离婚协议书签订人:
男方签字:__________
女方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