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费是指在城市更新、拆迁改造等项目中,政府对被征收房屋的老百姓进行安置的费用,包括住房、生活费等,是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政府或开发商拖欠拆迁安置费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拆迁安置费的拖欠应如何计算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政府或开发商拖欠拆迁安置费是违法行为,被征收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法规,政府或开发商在征收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足额支付拆迁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如果超过三个月仍未支付,被征收人可以向当地房屋征收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加快支付进度。
根据《拆迁安置条例》规定,拆迁安置费应当根据被征收人的房屋面积、所在位置、市场价格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确定相应的安置费用。拆迁安置费的具体计算方法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如果被征收人认为所支付的安置费用不合理,可以要求重新评估或提出异议,要求无理由拖欠的进行催缴。
如果政府或开发商拖欠拆迁安置费的时间较长,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回被拖欠的安置费用。按照法院的判决结果执行即可,同时,违法拖欠拆迁安置费的单位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而言之,拆迁安置费是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政府或开发商不得拖欠。被征收者在维权过程中,需要了解相关法规,借助相关部门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鉴于每个城市的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法规和政策进行操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