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中国国籍的夫妻,协议离婚时需要对方的身份证。身份证作为我国公民的身份证明,对于离婚协议的签署,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首先,身份证明了离婚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确认自己真实的身份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籍贯、出生日期、性别、婚姻状态等,而身份证就是效力最高的身份证明文件。只有证实了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才能确保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其次,协议离婚需要对财产进行划分。夫妻的共同财产是离婚协议中比较敏感的问题,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证明来确认共同财产的归属。对方提供身份证信息,可以帮助双方对财产信息做出更准确的评估和分配,也可以避免有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来获取财产的情况出现。
最后,身份证还涉及到诉讼活动的司法程序。若双方在协议离婚后发生争议需要诉讼,则需要双方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信息。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参加诉讼机关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并亲自签名或盖章。若无法提供身份证明,则可能无法顺利地参加诉讼活动。
总之,协议离婚需要对方的身份证,这对于离婚双方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司法诉讼,对方的身份证信息都可以确保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并提高划分财产、解决纠纷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