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抚养权并不是女方的,而是父母双方在离婚或分居后达成的一种协议,用于确定子女的抚养问题。在一些情况下,女方可能会获得抚养权,但这并不意味着抚养权就是女方的专利。抚养权的判断是基于子女的最佳利益,而不是单方面的性别因素。
在协议抚养权中,父母双方需要考虑孩子的需要、时间分配、经济支持等因素,制定出最合适的方案,确保孩子得到最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因此,当制定抚养协议时,必须避免性别歧视,而应该以子女的福利为中心。
此外,抚养权的判断也不仅仅是由法官作出的,父母双方也可以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协议。合理的协议是成人之间共同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而不是头脑简单的性别发泄行为。对于单亲妈妈或父亲,他们同样有权利和义务参与制定合适的抚养计划。
总之,抚养权是关乎孩子福利的事情,而不是单纯的性别归属问题。父母双方应该摒弃性别歧视思维,依法依规、以协商为基础,制定出最合适的抚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