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本人系某县某村农民,持有包括宅基地在内的一定数量的合法土地证,现因与同村的某户发生纠纷,需向贵院提起此诉,请各位法官给予公正的判决。
案情如下:原告系某县某村村民,持有合法的宅基地土地证。被告系同村的某户,亦持有该村的宅基地土地证。原告近期发现,被告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将原告宅基地的一部分用于自己的出租房屋建设,并将该建筑物出租取得经济收益,给原告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犯。
原告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的规定,宅基地的使用者在不损害村民共有土地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合法地进行合理的建设和经营。但被告在没有获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占用原告宅基地建设他人房屋,并获得经济收益,构成了对原告宅基地权利的侵害。
针对此种侵权行为,本人特向贵院提起诉讼,希望贵院能够就原告的权益予以保护,要求被告停止占用原告宅基地、赔偿原告损失,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此致
敬礼!
原告:XX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