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指由政府有关部门与拆迁方之间就拆迁事宜所达成的一种协议,拆迁方只能在签订拆迁协议的前提下,才可以获取相关的拆迁补偿与安置安排。因此,拆迁方在拆迁协议生效之前是无法拿走任何财物的。
拆迁协议是属于法律文件,双方应当尊重协议规定并按照约定实行。在拆迁协议生效之前,拆迁方持有的财物应当被认定是非法占有,因此项目开发公司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迁方返还相应的物品。如果拆迁方不同意归还,如涉及到具体的财物,项目开发公司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但是,在拆迁协议生效之后,拆迁方就有权拿走其应当得到的拆迁补偿和其他安置安排了。这包括了现金补偿、房产及住房安置等。拆迁方应当依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领取相应的拆迁补偿,同时也需要向相关的政府有关部门返还拆迁后转让、重置、腾空的土地和房屋使用权。
总之,在拆迁协议生效前,拆迁方无权拿走任何财物,一切应该按协议规定执行,也不应以此为借口行为不当。在拆迁协议生效后,拆迁方有权依据协议规定获取相应的拆迁补偿和安置,同时也应当按照要求返还土地和房屋使用权。这样的规定,有利于保障项目开发的正常进行,同时也有利于维护拆迁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