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手续中必备的一项,其内容应包括婚姻解除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重要内容。如果双方有门面房这一资产,那么在离婚协议中也需要将其进行详细的规定。
首先,双方应明确门面房的产权归属问题。如果门面房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协议中需要明确双方平分该资产的情况。如果门面房归某一方所有,则需要在协议中注明,另一方不对该资产享有任何权益。
其次,离婚协议中应规定门面房的评估及转让问题。必须明确门面房如何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具体的价值,并规定谁应承担评估费用。此外,还需要明确门面房的转让方式和时间,如是否通过公开拍卖、委托卖房公司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转让。
最后,离婚协议中还需要规定门面房的分割问题。如果门面房需要拆分或分割,应明确分割方案及分割后分别归属于哪一方。另外,如果门面房仍需共同使用,离婚协议中还需要规定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及双方分别承担的费用等问题。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中对门面房的规定应详细、具体,避免留下后患。当然,对于各种情况的具体处理,需要双方在协商过程中进行协商,以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