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的文件,记录了离婚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包括分割财产、子女抚养、探视等方面。因为离婚协议书作为离婚诉讼的法律文件,具有证明双方意向、明确权利义务、维护法律权益的重要意义,所以在签署时需要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形式要求。
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很多人会有疑问:要不要敲章呢?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书没有法律规定必须要敲章,这是属于协议书签署的形式要求。但是,签署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为了保证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建议对协议书进行盖章、签字等手续,使其具备证据力。
敲章的主要作用是证明签署方的身份和签署日期,同时也可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避免协议书遭到抵赖。当然,盖章也可以起到一定的宣誓作用,表明双方签订的协议是真实有效的,具备法律效力。
因此,敲章不是必须的,但是为了协议书的证明和证据力,可以采取盖章的方式。当然,签署协议书时,最重要的是要完全明确协议书中的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避免离婚后发生纠纷和争议。